关于减免梦工场园区入驻单位疫情期间
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为支持园区创业企业发展,共抗疫情,携手共渡难关,根据前海管理局《关于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困难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科控公司”)将减免符合条件的梦工场园区入驻单位租赁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根据《关于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困难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减免对象为入驻梦工场一期的非国有困难单位,且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非国有单位(含入驻孵化机构、创业团队、商业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租户,国有股份占比不超过50%);
2.2020年3月31日前与前海科控公司场地租赁协议或相关协议处于有效期内,或在3月31日前新签或补签了相关协议。减免对象属于孵化机构的,须承诺相应同步免除其所孵化非国有创业团队的租赁费用。
二、减免时间段及范围
(一)减免时间段。根据前海管理局《关于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困难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减免周期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共2个月。
(二)减免费用范围。包括租金、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等,每家入驻困难单位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减免方式
前海科控公司发布正式通知后,园区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主动申请减免,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减免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
四、申请减免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租户,需于2020年4月1日18:00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1.股权证明文件: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信息查询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等。提供上述列举文件之一即可。上述文件均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2.承诺函。
(二)材料审核
前海科控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
(三)结果确认
审核通过的企业,前海科控公司将以邮件方式予以告知。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该项工作尽快落实,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提交审核资料,若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递交纸质材料的单位,请说明情况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司联系人处,疫情结束后,补交申请材料原件。
六、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联系人:关政洁
电话:0755-88980804
邮箱:guanzj@qhkct.com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1号楼2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承诺函(模板)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承诺函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针对申请梦工场园区租赁费用减免事宜,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属于非国有单位,非国有股东股权占比为 %,符合贵司减免通知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我单位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困难。
三、我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因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导致无法享受费用减免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五、如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减免费用的,我单位自愿接受贵司及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且主动补交减免周期内所减免的租赁费用。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函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针对申请梦工场园区租赁费用减免事宜,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属于非国有单位,非国有股东股权占比为 %,符合贵司减免通知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我单位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困难。
三、我单位承诺同步免除所孵化非国有创业团队的租赁费用。(孵化机构适用)
四、我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五、如因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导致无法享受费用减免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六、如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减免费用的,我单位自愿接受贵司及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且主动补交减免周期内所减免的租赁费用。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